我国发布首项L3/L4级自动驾驶强制性国家标准,2027年7月1日起实施
SmartHey8月4日消息,据新华社报道,2026年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纵深演进,我国自动驾驶技术持续突破,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稳步推进。2025年,已有两款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获准附条件上市,标志着高级别自动驾驶迈入商业化落地关键阶段。
为更好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标准体系提出的迫切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25年起牵头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并重点启动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装配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载客汽车)和N类(载货汽车),不涵盖自动泊车等特定功能系统。标准立足我国产业发展现状与监管实践,兼顾技术先进性、产业适配性与实施可行性,构建起覆盖全面、要求明确、契合国情的安全规范框架。
一是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夯实安全根基。标准要求整车制造商围绕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和持续改进四大维度,建立贯穿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售后部署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从源头防范自动驾驶系统潜在风险。
同时明确,制造商须在研发验证阶段开展充分的仿真测试、封闭场地试验和公开道路测试,并确保试验资源、环境与流程满足技术验证要求。二是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筑牢使用安全底线。标准规定,自动驾驶系统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安全表现,应不低于合格且专注的人类驾驶人水平,且不得对用户或道路其他参与者构成不合理安全威胁。
在此基础上,细化系统在典型城市场景、高速公路、复杂路口等多类工况下的任务执行要求,并明确最小风险策略(MRM)的触发条件、响应逻辑与执行效能。三是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机制,降低误用滥用风险。标准要求系统激活与退出过程必须安全可控,并统一规定就绪、激活、接管、退出等关键状态的提示方式与信号规范;针对L3级系统,还强制要求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实时监测功能。
此外,制造商除提供纸质说明书外,还须通过官网、车载中控屏等多渠道,清晰、准确、可追溯地向用户说明车辆的自动化等级、功能边界、已知局限、控制逻辑以及用户角色转换规则,切实提升用户认知与合理使用能力。四是构建多维度检验检测体系,确保标准可执行、可验证。标准创新设立“企业保障能力审查+安全档案核验+确认性试验”三位一体的合规评估机制,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完备性与产品安全档案鲁棒性进行系统核查。
确认性试验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T 41798《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GB/T 44719《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和GB/T 47025《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仿真试验方法及要求》等推荐性国标,综合运用仿真、场地与道路三类试验方法,对系统实际能力开展全覆盖、场景化的验证评估。
值得关注的是,由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已于2026年6月正式获批。相较ADS GTR,本标准在L3/L4级系统的技术条款上更为细化,进一步厘清不同级别产品的安全责任边界,强化用户告知、操作培训与场景化验证等要求,并首次建立统一、可复现、可扩展的标准化试验场景库,在核心安全理念与国际法规保持协调的同时,显著增强对我国复杂交通环境与分级监管体系的适配性与实操性。
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首次为自动驾驶产品设定了全国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技术研发路径、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全面推进标准宣贯解读与落地监督,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全流程管理,确保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合规、可控应用;同步加快完善自动驾驶试验评价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响应管理、网络安全与功能安全协同等配套标准,加速构建科学高效、闭环管理的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助力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实现产业化、规模化、高质量跃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