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儿曾因合同纠纷被索赔700万

近日,宋祖儿、刘宇宁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宋祖儿工作室发文称:网传的内容并不属实,4月14日凌晨,宋祖儿官方后援会宣布暂停运营。

天眼查App显示,宋祖儿(原名孙凡清)曾因合同纠纷案件被前经纪人杨钧起诉,杨钧请求法院判决宋祖儿赔偿其经济损失195万余元、律师费6万元,违约金500万元。

2007年3月,杨钧与宋祖儿及其监护人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宋祖儿在合同期内未经杨钧同意,不得与任意第三方进行演艺等方面的合作,同时约定杨钧负责其就学、住房、购车、培训费及演艺事务管理。后双方产生纠纷,宋祖儿一方于2016年7月发函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杨钧存在多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孙凡清于2016年7月2日解除合同合法有效。杨钧作为先违约方,无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杨钧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及再审均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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