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落地:8月1日起个人贷款须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堵住隐性收费漏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3月15日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8月1日起全面施行。

SmartHey3月15日消息: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期多家头部助贷机构已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约谈。报道指出,当前部分网络贷款产品利率披露不透明、计费结构复杂,普通借款人难以在签约前准确评估真实融资成本,往往在还款阶段才意识到费用远超预期。例如,某机构仅宣传“月息0.8%”,却未同步说明借款人还需额外承担2%—5%的渠道服务费、0.3%的担保费,以及强制搭售的账户保险费用。

报道援引一位助贷行业资深人士透露,过去增信服务费、担保费等常由第三方合作机构单独收取,游离于贷款合同主费率之外,长期成为行业默认的“隐性成本通道”。此次《规定》明确将其纳入综合融资成本统一披露范围,实质上封堵了这一监管灰色地带。

《规定》共11条,在延续现有贷款信息披露监管框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个人贷款业务中息费披露的适用范围、展示形式、关键节点和执行标准。新规要求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提供标准化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以清晰、醒目、可比的方式列示全部资金成本,包括利息、手续费、担保费、保险费、服务费等所有实质性融资负担,切实提升信贷透明度与消费者知情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