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活动:两年过渡期引导投资者有序退出
SmartHey5月22日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所有未持牌的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的开户、招揽、交易、结算等证券经纪服务,必须全部终止;相关服务如App、网站、广告宣传等,须立即下架。
方案设置为期两年的集中整治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投资者可继续登录账户,但仅限于卖出持仓、转出资金,严禁买入操作及资金转入。两年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存量投资者账户在境内将无法交易,但不会被强制注销或平仓。
证监会强调,本次整治聚焦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行为,不涉及投资者账户处置,投资者财产安全不受影响。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资金、股票、基金等资产亦不会被强制清理。
整治覆盖全链条,自媒体纳入重点对象
方案围绕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全链条开展治理,明确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的营销招揽、开户服务、交易指令处理、资金划转等行为;同时禁止境内主体为其提供协助,包括网站与交易软件开发运营、客户服务、引流推广等支持。
整治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非法跨境展业的境外证券期货基金机构;二是协助其违规经营的境内合作方、关联方及非法中介;三是违法违规发布证券期货相关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与网络自媒体。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互联网平台和自媒体已成为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重要传播渠道和高发区域。部分账号以“开户教程”“实盘分享”“收益返佣”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实则为引流牟利。投资者轻信后,不仅可能蒙受经济损失,更面临严重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例如,开户过程中需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一旦被境外机构或非法中介非法获取并转售,极易引发电信诈骗、盗刷等安全问题。此外,境外机构不受我国第三方存管制度约束,客户资金完全依赖其自身信用——若出现挪用、破产等情况,投资者权益将难以追索。
方案明确指出:凡利用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发布证券期货业务营销信息,提供开户指导、经验分享、引流获利,甚至直接开展交易服务的行为,均已违反《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网站、App及自媒体账号属于传播禁止性信息的行为,网信、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将依法清理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及平台。同时,对涉及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情形,也将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过渡期设计重在保护投资者权益
方案明确两年集中整治期用于稳妥清理非法存量业务:期间禁止境外机构为境内存量投资者提供买入交易、资金转入等新增服务,仅保留单向卖出与资金转出功能。期满后,其境内服务全面终止。
专家分析,分阶段退出机制旨在避免“一刀切”引发市场恐慌与非理性抛售。投资者可利用过渡期合理评估持仓、制定退出策略,确保资产安全回流。
证监会表示,此次行动并非针对投资者个人账户,而是规范境外机构非法服务行为。“这相当于为投资者开通一条‘单向出口’,推动其逐步减仓、平稳退出。”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案同步推出三项配套举措:
一是实行分阶段停止境内服务,引导投资者有序清理账户与资产;同时明确,境外机构仍可依法向身处境外的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二是要求境外机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停止非法跨境经营的时间表、具体措施及客户沟通安排,并妥善规范现有账户管理,切实保障客户资产安全。
三是积极引导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跨境理财通等合规渠道参与境外投资。
从源头切断风险,防范投资者“裸奔”式投资
近年来,随着内地投资者对港股、美股配置需求上升,富途证券、老虎证券、长桥证券等境外互联网券商,在未经我国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持续向境内客户提供开户及交易服务。
早在2022年,证监会已明确认定此类行为违法,重点叫停增量业务,即禁止招揽新客户、开立新账户。2025年,监管部门进一步督促相关机构就“改头换面”“技术规避”等变相展业问题完成整改。
专家指出:“通过非法渠道投资,等于让投资者在缺乏监管保护的环境中‘裸奔’。”一旦境外机构出现经营异常、失联跑路或交易纠纷,因属跨境业务,境内监管部门难以直接介入,投资者维权成本极高、成功率极低。此外,资金绕道流出亦存在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合规隐患。
上述专家表示,本次方案的根本出发点,正是从源头切断非法金融供给链,压缩灰色空间,推动投资者回归合法、透明、受保护的投资渠道。
下一步,证监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加强与境外金融监管机构协作,依法严查违法违规主体,坚决遏制非法跨境金融活动蔓延势头,切实筑牢投资者财产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