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红书媒体智能团队负责人姜东公开期权争议,提出四大疑问呼吁公司回应

SmartHey7月28日消息,继小红书前员工陈浩公开期权维权经历后,又一名前小红书核心技术人员站出来发声。

姜东(小红书内部昵称“大卫”),曾任小红书媒体智能团队负责人及首席技术专家,近日系统披露其与小红书之间的境外期权履约争议全过程,并就关键事实提出四项公开质询,呼吁公司作出透明、权威的说明。

据姜东陈述,他于2018年9月5日正式加入小红书,入职前一个月(2018年8月),即收到小红书官方企业邮箱发送的录用通知(Offer),明确承诺授予其境外主体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简称Xingin公司)80万股期权,并注明入职后将签署正式期权协议。

2018年12月,姜东与Xingin公司签署书面期权协议,约定行权价格为0.5美元/股,归属机制为“入职满2年归属50%”,协议由小红书联合创始人毛文超代表境外主体签字确认。

2020年1月,姜东再次收到由毛文超与瞿芳共同签署的年度期权授予文件,额外获授6万股期权,使其在职期间累计获得期权总数达86万股。

然而,2020年8月25日,小红书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时间距离其入职满两年、首批期权进入可归属阶段仅差8天。

此后,姜东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及一审诉讼,主张期权权益应作为整体薪酬组成部分予以兑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红书方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引发对其合规性与一致性的质疑:

第一,否认境内运营主体“上海书行科技有限公司”与境外期权发放主体Xingin公司存在控股或实质关联关系,并坚决反对将Xingin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对毛文超与瞿芳联名签署的6万股期权授予文件效力不予认可;

第三,以“无法核实当年HR邮箱操作记录”为由,拒绝承认@xiaohongshu.com官方邮箱所发Offer的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依据期权协议中关于归属条件与行权主体的条款,判决驳回姜东全部诉讼请求。

姜东表示尊重司法裁判结果,但强调庭审中部分抗辩逻辑与公开信息、商业常理及公司治理基本准则存在明显出入,因此郑重提出以下四点疑问,恳请小红书予以公开澄清:

1. 境内主体上海书行科技与境外期权发放主体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之间是否存在股权控制或实质管理关系?如有,请说明架构与权责归属;

2. 2020年1月由两位创始人共同签署的6万股期权授予文件,其法律主体、授予对象及约束力如何界定?该签字行为是否构成公司层面的有效承诺?

3. 多起同类劳动争议中,员工离职时间均集中于期权归属窗口期前夕,小红书在人员优化决策中是否将期权归属节奏纳入考量?此类操作是否有制度依据或内部指引?

4. 若官方企业邮箱发布的录用要约不具法律效力,那么小红书未来上市进程中,通过同一渠道发布的公告、财报摘要、ESG报告等是否仍具备公信力与合规基础?

姜东特别说明:所有陈述均基于原始书面证据链(含Offer邮件截图、期权协议、授予文件、法院判决书等),无主观臆断、无事实夸大、无恶意贬损意图。他呼吁小红书正视员工长期激励机制中存在的模糊地带,推动期权治理规范化、透明化,并切实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