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维权索赔5万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向刘某公告送达杨幂与其名誉权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以手写道歉信和视频道歉的形式向原告致歉,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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